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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抵扣千余元个税!税优健康险扩容,医疗险等多个险种可享受优惠

2023-07-06 21:14:10 来源:新浪网


【资料图】

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这意味着,以个人纳税最高45%的税率计算,最多可抵扣千余元。

此前税优健康险是一款“医疗险+万能险”的一年期消费型健康保险,该产品一般仅接受公司团体投保,极少险企开放个人购买,抵扣手续也较为繁琐。而《通知》不仅将税优健康险扩大至多个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还优化了扣税手续,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

针对既往症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通知》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允许人身保险公司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要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产品。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产品。

此次《通知》还对拟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的人身险公司设置了相应的门槛,主要包括四点内容:一是上季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二是上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三是上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四是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此外,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不受第一款限制。

根据上述条款测算,市场上有40多家险企符合条件,可开展税优健康险相关业务。

为了提高税优健康险的获得感,《通知》同时要求,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80%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切实降低后续经营实际与精算假设的偏差,设计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应当建立双向费率调整机制。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报送该类产品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须由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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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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